《伯乐奖实施办法》自2016年12月30日起发布,2017年1月1日开始在星月集团有限公司、浙江星月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实施。该办法自实施以来,全体星月人积极举荐,满足了公司各类人才的需求,拓宽了公司人才引进的渠道,提高了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。
该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,不论推荐人职位高低,都对被推荐人一视同仁,且进入公司的被推荐人将会在公司内部得到平等对待,同时公司将对被推荐人综合评估,择优上岗。
《伯乐奖实施办法》规定除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和管理层推荐本单位所需人员外,公司员工为公司推荐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,凡是被推荐人入职后工作满3个月,推荐人可获100元现金奖励。凡是被推荐人入职后工作满6个月,推荐人可另获200元现金奖励。凡是被推荐人入职后工作满1年,推荐人可另获200元现金奖励。凡是被推荐人入职后工作满1年以上且被评为公司先进工作者或被提升高一级管理、技术岗位,推荐人可获500元现金奖励。推荐人在同年度之内推荐5人(含)以上、且被推荐人入职后工作满3个月以上,推荐人可获500元现金奖励。
根据《伯乐奖实施办法》,恭喜以下推荐人胡梅轶、朱浩忠、叶玲芝、胡方亮、江高生、李加飞获得由公司发出的100元现金奖励。